| 依據 |
教育部96年5月2日台中字第0960065564號頒定之「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」 |
| 目的: |
一、反思與檢討高中教育目的與學校經營之道。
二、建構各高中長久互相交流學習機制。
三、檢視與修改各校未來邁向優質化經營計畫內容。 |
| 辦理單位: |
一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中部辦公室
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台中女子高級中學 |
| 研習時間: |
民國96年7月9日(週一)10:00至7月11日(週三)14:00。 |
| 研習地點: |
南投日月潭教師會館(詳細資訊如公文附件或網站連結) |
| 參加人員: |
95及96學年度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入選學校校長、主辦主任,每校共2人。 |
| 報名方式: |
請於96年6月30日前至http://ct.tcgs.tc.edu.tw/s2007
採線上報名。 |
| 經費: |
一、本案所需經費由主辦單位支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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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,並依規定由服務學校支給差旅費 |
| 備註 |
請各校攜帶原申報計畫電子檔、筆記型電腦至少一台及隨身碟,以便會議使用。 |